广州不少城中村的风水塘经过整治面貌一新
为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,近日,广州市印发第8号总河长令,要求全市今年内全面完成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,全面清除12807宗涉水违建;并于7月底前完成黑臭小微水体销号任务,实现全市4389宗小微水体无黑臭。同时,市河长办同步向各级河长、各区委、各河长制成员印发任务清单。
全市要完成525万平方米涉水违建拆除
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。第8号总河长令要求,全面完成国家的决策部署和省的工作要求,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,继续坚持问题导向,瞄准既定任务目标,不松劲、不侥幸、不作假,深入实施标本兼治、污涝同治,全面清除涉水违法建设和消除黑臭小微水体,不获全胜决不收兵。
要治好水,先把违拆好。涉水违法建设藏污纳垢,是污染防治攻坚的“毒瘤”和“顽疾”。要重典治乱,推动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从江河湖库向边沟边渠、合流渠箱延伸,实现河湖渠箱全覆盖。2020年底前,全市约525万平方米的涉水疑似违法建设要基本完成拆除,全面打通巡河通道。
近年来广州持续推进河涌两岸拆违
要大河净,先要小河清。要完善治理链条,实现自然村雨污分流和污水终端设施双百目标,清理城乡水系毛细血管,全面治理边沟边渠、风水塘、山塘鱼塘等小微水体。2020年7月底前,全市在册4389宗小微水体(其中黑臭168宗)全面实现污水无直排、水面无垃圾、水质无黑臭目标。
第8号总河长令明确,各区党委、政府是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主体,各区总河长、副总河长要坚定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横下一条心,采取硬措施,啃下硬骨头,全力抓好任务落实。要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、成绩突出的单位、个人,给予表彰奖励;对于任务没有按进度推进的,暂不提拔使用;对敷衍塞责、工作不力的,依纪依规严肃追责。
白云区、南沙区、番禺区拆违任务最重
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,该办还同步下发了《广州市涉水疑似违法建设及小微水体整治任务清单》,其中任务清单指出,各区须限时按要求对辖区内涉水违法建设和黑臭小微水体进行整治:
涉水违法建设整治任务方面,白云区、南沙区、番禺区需拆除面积数量最大。各区拆违任务分别是:越秀区须治理违法建设160宗,涉及面积148064 m2;海珠区1088宗,207046 m2;荔湾区862宗,155524 m2;天河区694宗,362100 m2;白云区1857宗,1878804 m2;黄浦区100宗,152917 m2;花都区329宗,286749 m2;番禺区2335宗,659125 m2;南沙区4805宗,899929 m2;增城区228宗,251686 m2;从化区349宗,245185 m2 。根据统计结果,全市拆除违法建设任务共计12807宗,约525万平方米。
广州不少城中村的风水塘经过整治面貌一新
小微水体整治任务方面,花都区、白云区和增城区任务最重。各区整治任务分别是:越秀区须排查、整治小微水体10宗;海珠区34宗;荔湾区82宗;天河区93宗;白云区1054宗;黄浦区452宗;花都区1482宗;番禺区88宗;南沙区71宗;增城区855宗;从化区168宗。综合全市共计4389宗。
7月底前完成黑臭小微水体整治销号
市河长办表示,2020年6月底前,各区要制定涉水违法建设拆除方案并报市河长办备案。2020年12月底前,各区要全面完成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。
具体来说,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,一律拆除。影响防洪安全、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、污水直排的建(构)筑,必须拆除。打通巡河(湖)通道、消除河岸污染源、恢复河道休养生息的空间。
骑压在暗渠、影响防洪安全、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的建(构)筑,两侧6米范围的违法建筑和非住宅类建筑物,一律拆除;住宅类建筑物可采用“骑楼式”拆除改造方式,拆除建筑物首层。打通巡查通道和污水管道敷设通道。
市河长办同时要求,拆违过程中,同步取消涌边挂管、涌底埋管,恢复独立的雨水及污水通道。
近年来广州持续推进河涌两岸拆违
小微水体整治方面,2020 年7月底前,各区要完成辖区内黑臭小微水体整治销号任务。
市河长办要求,全面排查辖区内小微水体有无黑臭情况,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,保持小微水体洁净,实现小微水体“三无”(污水无直排、水面无垃圾、水质无黑臭)目标。
同时建立三级河长责任体系:镇街级河长组织落实责任小微水体的整治、管理、保护工作,监督指导村居级河长、河段长履行职责,协调解决小微水体重点难点问题。村居级河长负责实施责任小微水体的养护、巡查工作;组织小微水体周边环境治理;监督指导河段长履行职责;协调处理河段长上报的各类问题。河段长配合村居级河长实施责任小微水体的养护和治理工作。按要求组织落实日常巡查,充分利用广州河长APP实现小微水体问题上报、交办、整改反馈闭环管理。
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杜娟 通讯员 赵雪峰
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杜娟 通讯员 赵雪峰
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苏琬茜